身障者的居住正義知多少?
對於身障者的居住正義我們真正了解哪些部份呢?
身障者的居住困境與對社會住宅的期待,
就發展性社會觀點來說,伊甸中區服務中心主任李思源表示,
人與環境的失衡,讓弱勢家庭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
希望透過6位參與焦點團體的參與者樣貌,一同為建構良好的社會住宅而努力。
文‧攝影│邱慶宜
住宅是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但是隨著高房價、高租金的趨勢下,身障者的居住正義遭受威脅。
想要一個家,讓入住的每一個人都能感到舒適自然,
還能與鄰里社區建立相互網絡,迫切需要提供良好的社會住宅,落實他們的社會權。
伊甸中區服務中心主任李思源以及她的團隊研究了「發展性社會工作觀點」,
邀請了6位來自不同家庭、性別、年齡、障別的身心障礙者一同參與研究,
從身心障礙者的親身體驗與困境中瞭解,
並進一步的將這份結果轉為身障者可以期待的社會。
將這份研究報告發表於
「發展性社會工作與社會住宅─談身心障礙者的居住正義國際研討會」中。
Jane Jocobs(1961)在《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美國都市街道生活的啟發》一書中提出警告,
不良的公共住宅發展計畫是造成都會區隔離與致命的原因。
社會工作者的專業特色在於「人在環境中」,
我們不僅追求人的身、心、靈、社會全人發展,而且也要創造一個友善環境。
李思源表示,身心障礙服務一直採用「醫療模式」來界定身心障礙者的問題,
導致身心障礙者進而被社會區隔,
參與社會、活動時,被社會框架所限制。
由社會發展觀點來看,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的機會,提供了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的結合。
由於多數身心障礙者所得相對較低,
協助身心障礙者自我發展人力資本,
有利改善身心障礙者的生活環境。
其中一位參與研究的身心障礙者─柯總(化名)表示,
對於身心障礙者而言,買房是很困難的一件事,
他稱之為「天方夜譚」,
因此認為社會住宅建設對身心障礙者具有其重要性。
居家空間規畫少了無障礙設施,移動和出入變得窒礙難行。
董哥(化名)是一名輪椅使用者,
他表示,他現在的住處廁所浴室的門都偏窄小,輪椅常常進不去,
因為租屋,所以也不可能要求房東更改房子的格局,
對身障者來說,居家空間是否為無障礙空間設計則相當重要。
張婷(化名)希望在社會住宅的規劃上,能夠給身心障礙者保有選擇自主性,
「關於低樓層我有不同的想法,不一定身心障礙者就要住一樓,
如果身心障礙者想住高樓層,
社會住宅在規劃上就必須設計如遇災難時的應對方式與逃生路線等。」
身障者想要融入社區參與活動,交通的便利性高低影響他們的參與機會。
方哥(化名)表示,交通的便利性對身心障礙者至關重要,
「目前身障者外出需要依靠復康巴士的服務,
但復康巴士在使用上仍有限制,因此希望交通局能夠多規劃幾條低底盤公車的路線。」
這份研究報告的結論分為四個總結:
一、身心障礙者的所得相對較低,大部分無法買房,多數仰賴租屋。
二、不論是公共空間還是私人空間,都不符合身心障礙者所需的空間,
必須採「附加式」的修繕才能勉強適用。
三、不論是與醫院之間的距離還是就業、購物的便利性,
生活機能亦是身心障礙者在選擇房屋時的重要考量因素。
四、復康巴士的便利性也是他們考量的因素之一。
因著上述結論,研究中的參與者都對社會住宅充滿希望,
期待社會住宅有合理的租金、並且租期是可以長達6至10年,
搬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來說是件辛苦事,要找到合適的地理位置及生活環境並不容易,
因此也期待室內空間與公共空間都能符合無障礙空間的設計。
根據身心障礙者的心聲,團隊針對社會住宅的營運也提出了五點建議:
一、社會與經濟多元發展。
除了興辦各種培訓課程以提升身心障礙者的人力資本,
還可以在社會住宅建立日間作業所或小型創業空間,讓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機會提高。
二、社區治理與參與。
未來在社會住宅的居民可以組成社區發展協會,
建立社區共識,提供公共服務,讓身心障礙者不只是接受者,也可以是給予者。
三、關係的重要性。
讓租賃契約增長時間,建立彼此之間的穩定關係。
四、優勢導向/充權。
透過居民自己所有的專業技能用於住宅的公共空間,
使其的付出與展現得以看見成功,進而與社會產生連結,讓身心障礙者與社區的關係更加凝聚。
五、ABCD模式。
未來的社會住宅可以採用以資產為基礎的社會發展模式(asset-based community development, ABCD),
建立社會資本的各種服務,以提升社會住宅的凝聚式社會資本,朝向多元性的發展。
資料來源:《伊甸園月刊》 2017.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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