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弱勢為優勢 助身障就業
身障者求職,身體的殘缺並非箝制的枷鎖,約翰福音第9章說,『瞎眼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化弱勢為優勢,憑藉友善企業,共同打造企業、身障者與社會三贏的局面。
文/蘇麗華
洗滌技術一流,在職務再設計的改變下,智能障礙的黑黑一樣能勝任餐飲業工作。場景拉到工廠,視覺功能障礙的星哥,靠著僅存的視力與觸覺的輔助下,熟練的組裝車鏡:聽力不好的高齡長者,開創人生第二春⋯⋯他們不畏障礙,化弱勢為優勢,在職場擁有一片天。
身心障礙者礙於身體的侷限,往往謀職容易被拒於門外,即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範企業應定額進用,但是要落實仍有好長一段路要走。面對求職碰壁,就業服務員居中協調,找出身障者的優勢,適時導入職務再設計讓職場變成友善環境,達成就業目標。
常言,我們看人要看他能的部分,而非看他的不能。對身心障礙者來說,轉個彎,適時運用輔具協助,問題就能迎刃而解。例如輕度智障的黑黑無法記清楚何時該上班打卡、何時該休息,就業服務員利用手機鬧鐘作提醒解決困擾。而當擺放位置過高搆不到,調整碗盤擺放順序,動線變得順手又流暢。
另外,視障者無法靠眼力工作,如何針對他的其他感官功能選擇職務,在媒合下,企業主陪著星哥找到合適的工作內容,手腳俐落的他,早已熟能生巧,是車鏡廠不可或缺的好夥伴。而退休的高齡長者,耳力不如以往,卻在友善支持下,覓得一份工作。
當企業有心,相信身障者也能展現能力,在職場上發揮所長,自食其力。秉持友善的心,讓愛加倍,就能翻轉局勢,支持身障就業不再是口號。
資料來源:《伊甸園月刊》341 期 2015.7 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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