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全民共享
文|伊甸基金會執行長黃琢嵩
「年金」是什麼?簡單地說,是指一種定期性、持續性的給付,不論是按年、按月或按週給付,都可稱為年金。隨著國民平均壽命延長、出生率下降及老年人口快速成長,台灣早已是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界定之高齡化社會。依據推估,至民國115年時,我國65歲以上老人將佔全國人口的20%,進入超高齡社會。若再加上社會變遷及家庭結構改變以致傳統家庭照顧功能逐漸式微等因素,鞏固國民老年生活經濟安全,即成為建設社會安全體系中,亟需關注之一環。
世界銀行指出,思考「老年經濟安全」議題,應考量五大支柱:1. 普及式的社會福利(如社會救助、普及性津貼、基礎福利服務)、2. 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如勞保、軍保、公教保、農保、國保)、3. 可選擇的職業退休金(如勞退、軍公教退輔、私校退輔)、4. 個人購買的商業保險、5. 倫理性的家庭供養。此次年金改革主要涉及前述第2、3支柱的重新規劃。
回顧我國社會保險開辦歷程,勞保、軍保、公教保及農保實施已久,但過去仍然有300多萬介於25至65歲的國民沒有參加任何社會保險,而他們多半是家庭主婦或無法工作的經濟弱勢者,國民年金保險的設立,便是針對此缺口,提供一個保障全民的社會保險,讓全民都能納入社會安全網絡,獲得老年生活的基本保障,減少未來社會照顧成本。我國的國保制度「國民年金法」歷經10餘年、5階段的研議,終於在96年7月2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隔年10月1日開始施行;當民眾遭遇老年、身障或死亡時,國民年金將提供定期性繼續給付,以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生活。
但是,根據政府公布的精算報告,若現有給付水準維持不變,我國在強制性社會保險、可選擇的職業退休金中,多項年金均有破產之虞。少子化、高齡化、現制繳費比例偏低、保費不足、經濟委靡,以及不同職業別的所得替代率規劃差異、保障內容差異等,都是造成年金破產危機的原因。國家整體年金改革不僅是考量保障全民的老年經濟生活,也是建構公平正義的社會安全網所必要之改革。
新政府於去(105)年520就任後,即針對上述議題進行檢討,期待健全年金制度以謀永續,在世代與職業別衡平的原則下,確保國民老年經濟安全。可惜第一階段的改革方案,尚未看到針對身心障礙者在不同職業別中、在不同就業狀況下,於制度轉換前後之整體對照試算,無法瞭解年金改革對他們造成的衝擊,繼而著手配套;還要提醒的是,身心障礙者待業時間長、薪資條件偏低及生理提早老化等特殊因素,在年金改革中尤應妥為關照,才能真正兼顧弱勢照顧與公平正義,使制度更加完善。
年金制度為百年事業,涉及範圍甚廣,涵蓋社會福利、財政、經濟、保險及精算等,對於政府長期財政分配、國家總體經濟及國民老年安全保障,扮演重要的角色。對的方向、好的制度,伊甸會一起關心、一起堅持,今後也將持續守望年金改革對弱勢族群的影響,並提出建言。從事年金改革,需要開放溝通、尊重理解各方觀點,除了追求財務與保障永續的目的,並應設法讓這個過程,能夠提升世代間、族群間的信任與團結,這才是政府與全民共同期待「社會安全」最完整的面貌。
資料來源:《伊甸園月刊》361 期 2017.3 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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