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礙生活任我行 

建構一個無障礙生活環境是當前社會需要正視的環節,對全人的友善,也是注重所有人的基本人權。

推動無礙生活   

文|陳玠婷

 

無障礙環境是什麼呢?1950年代時,丹麥的卞邁克遜(N.E. Bank-Mikkelsen)提出正常化原則(Normalization Principle),他認為每一個身心障礙者,應該被大至國家,小至個人接納,沒有任何歧視對等的關係,像一般人一樣過著生活。

 

而無障礙環境的概念則是以全齡為出發點,年長者、幼童、身心障礙者,甚至一般青壯年人口都適用的生活環境,沒有階梯阻斷輪椅與幼童推車,馬路上照顧視障者判斷交通號誌、語障者在任何需要的時候享有視訊手語聽打員服務等等,在北歐這樣無障礙空間的起源地中,早已將這些細節規劃在生活當中,實現理想的無障礙環境。

 

據行政院經建會2010年數據調查起居面臨最大考驗的調查報告顯示,八十歲以上老人對目前家中環境與社區建築缺乏安全設施、輔具部分,17.99%認為生活充滿危機,其中五十歲左右則佔19.82%,也顯示隨著年紀增長,人們會越來越在意無障礙設施夠不夠。無論如何,台灣何時能夠真正實現全面無障礙生活還未可知,但不可諱言的是無障礙設施的需求將越來越多,這是無可逃避的事實。

 

而伊甸基金會早在二十多年前為推動身心障礙者權益走上街頭,甚至在建設臺北捷運時,創辦人劉俠女士在官員陪同之下,提出設置電梯、無障礙斜坡等建議,以切身經驗為幾十萬的身心障礙者發聲。一個人最終的歸屬就是家,那麼無障礙居家環境更是需要檢視的部分,目前基金會提供輔具修繕、無障礙空間修繕、大林國宅(無障礙公寓出租)等服務,致力在不同領域將無礙生活帶入不友善的空間裡。

 

青壯年時期的黃浩然,因為1200度的高度近視和過度勞累疲倦,以致罹患視網膜剝離,視力僅剩0.30.1,並且未來還會面臨全盲境況。因為視力惡化,原來在醫院擔任社工的他,轉職到伊甸擔任職業重建中心的就業輔導員,隨著工作內容變換,黃浩然進行職務再設計,包括擴視機、鍵盤放大膜、語音軟體等輔具,在生活上則是使用白手杖、濾藍光眼鏡、語音手錶等,使得他的生活不再處處有障礙。

 

另外不明事故昏迷九個月成植物人,符伯禎醒來後,爸媽依舊積極幫他做復健,甚至在他的行動能力漸漸恢復進步之時,帶著他以輪椅代步克服環境的不友善,將障礙走成無障礙,到處遊山玩水,去伊甸學泡咖啡做手工藝,生活也能很充實。

 

還有住在舊公寓的杜惠子鎖在家中足不出戶兩年,後來加裝電軌式電椅後才得以出家門等諸多案例都揭示全面無障礙環境已刻不容緩,生活應該有更多巧思去幫助現在需要的人及未來的自己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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