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長大了

文/李家同(孫運璿榮譽講座教授)
 

我的爸爸是任何人都會引以為榮的人。

他是位名律師,精通國際法,客戶全是大公司,因此收入相當好。
可是他卻常常替弱勢團體服務,替他們提供免費的服務。


不僅如此,他每週都有一天會去勵德補習班,去替那些青少年受刑人補習功課,每次高中放榜的時候,他都會很緊張地注意,有些受刑人榜上是否有名


我是獨子,當然是三仟寵愛在一身,爸爸沒有慣壞我,可是他給我的實在了。
我們家很寬敞,也佈置得極為優雅。爸爸的書房是清一色的深色傢俱、深色的書架、深色的橡木牆壁、大型的深色書桌、桌上造型古雅的燈,爸爸每天晚上都要在他書桌上處理一些公事,我小時候常乘機進去玩。


爸爸有時也會解釋給我聽,他處理某些案件的邏輯。他的思路永遠如此合乎邏輯,以至我從小就學會了他的那一套思維方式,也難怪每次我發言時,常常會思路很清晰,老師們當然一直都喜歡我。
 

爸爸的書房裡放滿了書,一半是法律的,另一半是文學的,爸爸鼓勵我看那些經典名著。


因為他常出國,我很小就去外國,看過世界著名的博物館。我隱隱約約地感到,爸爸要使我成為一位非常有教養的人。在爸爸的這種刻意安排之下,再笨的孩子也會有教養的。
我在唸小學的時候,有一天在操場上摔得頭破血流。老師打電話告訴了我爸爸。爸爸來了,他的黑色大轎車直接開進了操場,爸爸和他的司機走下來抱我,我這才注意到,司機也穿了黑色的西裝,我得意得不得了。有這麼一位爸爸,真是幸福的事。


我現在是大學生了,當然一個月才會和爸媽度一個週未。前幾天放春假,爸爸叫我去墾丁,在那裡,我家有一個別墅。爸爸邀我去沿著海邊散步,太陽快下山了,爸爸在一個懸崖旁邊坐下休息。他忽然提到,最近被槍決的劉煥榮。爸爸說他非常反對死刑,死刑犯雖然從前曾做過壞事,可是他後來已是手無寸鐵之人,而且有些死刑犯後來完全改過遷善,被槍決的人,往往是個好人。


我提起社會公義的問題,爸爸沒有和我辯論,只說社會該講公義,更該講寬恕。他說:「我們都有希望別人寬恕我們的可能。」
我想起爸爸也曾做過法官,就順口問他有沒有判過任何人死刑?


爸爸說:「我判過一次死刑,犯人是一位年青的原住民,沒有什麼常識,他在台北打工的時候,身份證被老闆娘扣住了,其實這是不合法的,任何人不得扣留其他人的身份證。他簡直變成了老闆娘的奴工,在盛怒之下,打死了老闆娘。我是主審法官,將他判了死刑。


事後,這位犯人在監獄裡信了教,從各種跡象來看,他已是個好人,因此我四處去替他求情,希望他能得到特赦,免於死刑,可是沒有成功。


他被判刑以後,太太替他生了個活潑可愛的兒子,我在監獄探訪他的時候,看到了這個初生嬰兒的照片,想到他將成為孤兒,也使我傷感不已。由於他已成另一個好人,我對我判的死刑痛悔不已。他臨刑之前,我收到一封信。」


爸爸從口袋中,拿出一張已經變黃的信紙,一言不發地遞給了我。


信是這樣寫的:「法官大人,謝謝你替我做的種種努力,看來我快走了,可是我會永遠感謝你的。


我有一個不情之請,請你照顧我的兒子,使他脫離無知和貧窮的環境,讓他從小就接受良好的教育,求求你幫助他成為一個有教養的人,再也不能讓他像我這樣,糊裡糊塗地浪費了一生。


XXX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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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這個孩子大為好奇:「爸爸,你怎麼樣照顧他的孤兒? 」
爸爸說:「我收養了他。」
一瞬間,世界全變了。
這不是我的爸爸,他是殺我爸爸的兇手。
子報父仇,殺人者死。


我跳了起來,只要我輕輕一推,爸爸就會粉身碎骨地跌到懸崖下面去。可是我的親生父親已經寬恕了判他死刑的人,坐在這裡的,是個好人,他對他自已判人死刑的事情,始終耿耿於懷。我的親生父親悔改以後,仍被處決,是社會的錯,我沒有權利再犯這種錯誤。如果我的親生父親在場,他會希望我怎麼辦?


我蹲了下來,輕輕地對爸爸說:「爸爸,天快黑了,我們回去吧!媽媽在等我們。」


爸爸站了起來,我看到他眼旁的淚水:「兒子,謝謝你,沒有想到你這麼快就原諒了我。」


我發現我的眼光也因淚水而有點模糊,可是我的話卻非常清晰:
「爸爸,我是你的兒子,謝謝你將我養大成人。」


在落日的餘暉下,向遠處的燈光,頂著大風走回去,荒野裡只有我們父子二人。


我以我死去的生父為榮,他心胸寬大到可以寬恕判他死刑的人。


我以我的爸爸為榮,他對判人死刑,一直感到良心不安,他已盡了他的責任,將我養大成人,甚至對我可能結束他的生命,都有了準備。


而我呢?我自已覺得我又高大、又強壯,我已長大了。只有成熟的人,才會寬恕別人,才能享受到寬恕以後而來的平安,小孩子是不會懂這些的。


我的親生父親,你可以安息了。你的兒子已經長大成人,我今天所做的事,一定是你所喜歡的。


 還記得小時候一件轟動社會的山地青年殺死雇主的案子嗎?如果沒記錯,那位山地青年應該叫做湯英申。純樸的山地青年來到繁華的台北打工,碰到了惡劣的雇主,不僅壓榨勞力,還剝奪自由。在受盡各種不平等的待遇後,選擇了採取最激烈的行動以示抗議。雖然手段並不正確,但卻情有可原。死刑或能嚇阻犯罪,但對於一個走投無路且深具悔意的人來說,或許太沉重了。雖然社會各界的呼籲請求,希望獲得特赦,但仍免不了這樣的結局。


故事的結局雖然令人遺憾,但事隔近二十年後,卻有如此令人驚喜的發展。這不為人知的一幕,包含了多少的寬容與救贖,我想這就是所謂的大愛吧!

 

1986年所發生的臺灣社會重大事件。湯英伸是原住民族曹族人,18歲,就讀嘉義師專,當年從阿里山鄉下到臺北洗衣店打工,因為怒遭欺壓和歧視,情緒失控而殺害僱主一家三口,最終被判死刑,得年19歲。 
據湯英伸的同學、朋友、家人所說,湯英伸本來是個純良、正直的山地青年,沒想到才到臺北9天,就變成殺人兇手。由於他想打工補貼家計,在臺北求職時掉入了求職陷阱,僱主扣起他的身分證,也沒發給薪水,反而要湯英伸抵押現金。 
湯英伸在走投無路情緒失控下犯下罪行,雖然事後後悔不已,天主教會主教團、全國學界、報界記者、文學家、教授和原住民九族同胞代表一齊呼籲、努力,呈請蔣經國總統能「槍下留人」,但最終仍成為臺灣最年輕的死囚。 
此事件在社會上根引起極大的震撼,尤其是對於原住民族的岐視與不解,多年後依然令人難忘與傷心。《人間》雜誌曾大幅報導此事,劇情片《赤腳天使》也改編自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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