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空間示意圖)
文/蘇麗華
單親媽媽小蓮患有精神障礙,離婚後要獨立撫養兩個孩子,靠著電子工廠的收入勉強租屋過活,但是不算低的租金卻是她心頭沉重的負荷…
另一名智障者小傑,輔導至加油站就業,一個月賺取數千元的工作獎勵金,捨不得花錢的他,一點一滴存下來,他的夢想就是有一天可以買房,但是這樣的夢在高房價的時代,是否有機會實現他的居住正義呢?他們的心聲能被傾聽,還是被夾雜在社會漠視的無奈中…
需求者眾 問題待解
依據內政部統計處100年12月辦理「社會住宅需求」調查,如在適當區域內建有高品質之社會住宅,表示一定會申請者,推估計有19萬戶。顯見市場有一定的社會住宅需求度,不過在政策推動未明朗化之前,也潛藏諸多問題。
伊甸基金會執行長黃琢嵩就曾在2012社會住宅研討會上向外道出,國內身心障礙者的居住問題,呈現出:「買不起、租不起、住不了、進不去」四大現象。由於身障者先天的經濟弱勢,在求職路上不易覓得工作,其中有三成依賴政府津貼過活,有些則是仰賴家人經濟支持才得以維生。根據行政院勞委會《2009年身心障礙者勞動統計》,有些身障者根本領不到勞工基本月薪工資,處於經濟底層的身障者又如何能負擔昂貴的租金,甚至買房,對他們而言無異是難上加難。
補助弱勢資源不足
社會住宅補助、興建議題在社會輿論下引起廣泛討論,究竟社會住宅的定義是什麼?在歐洲社會住宅又稱之為「社會出租住宅」(Social Rented Housing),意味由政府直接或是補助興建,或是民間擁有合於居住標準的房屋,用只租不賣的方式,以低於市場行情的租金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以及特殊的弱勢族群,解決安居問題。
國外如此,反應國內政府在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上又是如何?根據內政部101年12月「政府推動社會住宅之具體方案及如何與社會福利業務相互連結;從各社福及住宅法規之住宅補助制度檢討弱勢民眾居住問題」報告中指出,國內自有住宅率為84.58%,屬於高自有率的國家,惟為協助部份無法透過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助4,000元)在市場上租到合適住宅之社會經濟弱勢者,政府將提供社會住宅方式,解決居住問題。社福法規補助的弱勢族群包括:低收入戶、身障者、老人、家暴被害人、遊民等。
社會住宅短期實施方案主要推動台北市和新北市五處試辦基地,以及兩處推動中的合宜住宅,預計可提供2300戶數。如果再加上現有社會住宅戶數6000戶以及每年辦理租金補貼計畫戶數3萬9000戶來看,約可供給4萬7300戶家庭。對於這樣的美意,是否就此能解決市場需求?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鍔頗有微詞。他指出,政府興建的社會住宅只提供5-10%給弱勢族群使用,資源分配明顯不足。「浮洲合宜住宅規畫更是悲哀!」十年後房屋回收可賣,根本不符合居住正義。
建置配套 安居樂業
社會住宅入住為避免標籤化,強調混合居住原則,但是與弱勢族群為鄰,卻引來市場反對聲浪,甚至被質疑會有礙房價推動。黃琢嵩就不諱言,外界對身障者仍存有偏見,屆時身障者恐怕會面臨「進不去」的難關。
面對人口老化快速,身障者行動不便,社會住宅納入無障礙空間的規畫也是當務之急,也才能避免身障者窒礙難行,產生「住不了」的窘境。唯有軟硬體規畫完善,配套措施建置,才能真正讓弱勢族群享有安居的生活。
資料來源:伊甸園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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